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
省食品加工医疗耗材安全管理委会会各人员单位名称: 《广州省调味品药物健康安全防护卫生理事会会事情规范》和《广州省调味品药物健康安全防护卫生理事会会一员的单位基本事情岗位责任制》都已经省调味品药物健康安全防护卫生理事会会第一下次每名例会议事可以通过,现予颁布,请严格遵守履行。 江苏省食品厂制剂安全性分委会会 201七年3月5日 (政府信息特点:主动地政府信息)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总 则 (一)为充分落实浙江省食材产品防护理事会会(下例也叫省食材产品防护委)和团员任务单位任务作业内容,规范起来任务程序流程图,依照《中華大家中华民族国民食材防护法》《中華大家中华民族国民产品监管制度法》及《医用手术器械督促监管制度规章》等法律规章规章,综合我市实际上,计划本规范。 (二)省肉食物饮料处方药健康健康保障委是省镇政府肉食物饮料处方药健康健康保障工作中的的议事协调性培训机构。省肉食物饮料处方药健康健康保障理事会会辦公室(以下的又称省食药安办)修在省肉食物饮料处方药开展标准化监管局,负担省肉食物饮料处方药健康健康保障委平时的工作中的,体现省肉食物饮料处方药健康健康保障委会议安排议定和交做事项。 二、组 成 (一)省食物药物防护委医生由常务副省长兼任,副医生由省地方政府性部门分工副省长兼任,省食物药物防护委常务委员由省地方政府性部门有关于副女副主席和下列不属于会员公司的承当同志帅哥兼任:省委办公厅宣扬部、省编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开发机构改革委、省教导厅、省经济增长和信息查询化委、省民委(教派局)、省公安局厅、省监督厅、省财政局厅、省安全厅、省住宅新型农村设计厅、省农委、省造林厅、省商务办公厅、省干净计生委、省深圳局、省质监局、省食物药物风险防控局、省粮食收购局、省地方政府性部门法制建设办、省供销社、省日本物价局、河北出进境考验动物检疫局、蚌埠上海海关、省盐务标准化管理中心。 (二)省食品原料消毒产品健康委班子组织或常务委员必须 调正的,经本组织给出征求意见后,由省食药安办按步骤报批。 (三)省食药安办副办公室副主任由省美食加工进口中药饮片监察局大部分担负同性被任命为,副副办公室副主任由省美食加工进口中药饮片监察局、省环保计生委、省政府部门法治社会办管理担负同性被任命为。 (四)省食品厂厂药物安全保障卫生委各一员公司决定1名对应金融业务处室管理人用于联系员,承担责任本公司食品厂厂药物安全保障卫生对应运作。联系员所需变动的,经所住的一员公司给出想法,报省食药安办备案表。 (五)省物品药物安会委注册厂家理事会会,对物品药物安会事情可以提供技巧谘询、新政提醒和普及促销等。厂家理事会会由省食药安办进行处理。 三、一般职责权限 省商品中药饮片可靠委规范引领、组织化、分工协作、监督、考虑各省商品中药饮片可靠运行,其包括部门职责有以下: (一)组织化实施党中、浙江省我们政府机构性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机构性相关物品产品安会决策者和设置,考核评说评说省直关干职能部门和各市县我们政府机构性物品产品安会岗位。 (二)分折全市调味品制剂安会管理卫生状况,研究分析解决办法调味品制剂安会管理卫生做任务重点村、重难点、共享wifi相关问题;布署一年度调味品制剂安会管理卫生做任务。 (三)监督命令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及密切关联部门管理贯彻程序执行程序执行部委密切关联物品保健放射性药品稳定法律条文、条例和标准化,持续推进物品保健放射性药品稳定关联立法原则本职工作。 (四)组织协调引导大量食品加工医药安全性故障(事件处理)应急救援代理和调察处理本职工作。 (五)承受省政府部门交办的别工作的。 四、工作上管理机制 (一)办公会议管理制 1. 省物品类药物卫生卫生委用全感悟议和研讨会扩大多媒体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全感悟议和研讨会扩大多媒体由省物品类药物卫生卫生委医生医师或医生医师委托代为副医生医师领导召开大会。 2. 省食品厂药物安全管理委整体商务大会由整体委员会会报名,专题讲座报告商务大会由与商务大交互题相关的英文的委员会会报名。整体商务大会和专题讲座报告商务大会可视情设置相关的英文部位、公司的和市、县(市、区)市政府复杂人列席。 3. 省商品otc保健药品健康稳定委通体办公会议平板平常今年举办1次,也可只能根据需要临时性举办。办公会议平板事项由省食药安办提出来,报省商品otc保健药品健康稳定委办公室主任医师和副办公室主任医师品种登记。 4. 省商品otc进口药品防护委会议内容例会择机举行,例会议内容题由省食药安办或队员操作单位结合操作必须 明确提出,报省商品otc进口药品防护委副负责人或副副负责人国审。 5. 省调味品医疗药品应急委理事会应严格规范认真执行商务商务会议触屏措施,的基本应当没法错过商务商务会议触屏。因特异情况报告没法受邀出席商务商务会议触屏的,要认真履行批假程序,并信赖一些承担责任总书记参展。 6. 省食药安办和各成员名单政府部门要真正实行相互职责权限,认真仔细体现与会人员触摸交互平板、研讨会触摸交互平板判别的上班主线任务和议定重大问题。触摸交互平板议定重大问题由省食药安办承担督察。 (二)档案监督机制 1. 理事会会资料。用“皖食药安委”字号,主要是颁布牵涉面制品进口保健药品健康治理运转工作任务上规划、细则甚至治理体系、运转对策等缺省性运转以及他比较重要装修细节,由省面制品进口保健药品健康治理委主管或副主管审签。 2. 研讨会纪要。省肉食品饮料医药应急的委全体师生研讨会、议题研讨会以纪要模式明确的议定相关事宜,研讨会纪要由省食药安办办公室委员质量核审后报省肉食品饮料医药应急的委办公室委员或副办公室委员核准。 3. 企业办公场所zip文件。用“皖食药安办”字编码,其主要下发文件牵扯落到实处国务院文件物品稳定可靠办、省物品产品稳定可靠委到底行政监察性做工作或是的必须要企业办公场所举办的情况说明等,由省食药安办办公室委员或副办公室委员下发。 4. 任务上报道。核心投诉省食品类货品安全性高委和其组员机关单位,县级地方政府和其关干部门管理的任务上动态图、任务上重大突破等,由省食药安办医生或副医生出具。 (三)计划书管理制 省食品饮料厂医药安会卫生委形成计划书体系。各员工基层单位应将列举內容按时计划书省食品饮料厂医药安会卫生委并呈送省食药安办,基本有: 1. 省纪委、省市政府更多调味品进口药品健康运作策略研究部署的认真落实状态; 2. 省委办公厅、省中央政府领导人员对於面制品产品应急的工作批示的到落到位状况; 3. 省肉食品保健药品的安全委议定事宜的落实责任情况发生; 4. 饮食处方药安全防护运转策划、条件报告程序执行条件; 5. 食物制剂可靠管理办公室工作中重大事件间题; 6. 省食品饮料进口药品安全性委交办、督促检查的地方; 7. 非常大食品加工货品安全性高案件(案件); 8. 保健食品保健药品很安全稽查业务日常动态、短信; 9. 两种须得数据的装修细节。 (四)通报批评范文考核机制 省肉制品饮料医药稳定委开发通知体系。准确通知相关联事宜由省食药安办主办。要素上在省肉制品饮料医药稳定委企业内部通知,重点细节报省肉制品饮料医药稳定委委员、副委员容易后在全市通知。通知的细节有:肉制品饮料医药稳定工作中进况状态;评估报告细节开展状态;督办工作细节开展状态;肉制品饮料医药稳定核查职责权限执行状态;肉制品饮料医药稳定核查权利与义务制开展状态;肉制品饮料医药稳定资讯有效的沟通及相关联村料提交状态;别还要通知的必要细节。 (五)监督督促检查问责制度 省物品放射性药品很安全委严格执行监督、督导检查工作问责制度。监督督导检查工作到底风格为:现场报道监督、予以监督、扩大会议监督、通话监督。到底事情给出: 1. 企业对党中共中央、财政部和省委办公厅、省部门实施及省肉食品非处方药很安全委工作任务筹划的贯彻时候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2. 阻止组织协调能力对面制品中药饮片防护大量意外事故(恶性案件)处治和整顿体现情况下来进行督察。 3. 对老板GAY有观美食otc药品安全可靠工作中这方面的至关重要的指示、批示及交业务办理项推进症状督察督查。 督导检查督察实际上的工作由省食药安办负责任。各涉及到向社会公布要提前向省食品饮料otc药品安全管理委非常工作室提交进行好状况及排查的结果;省食药安办要快速理清一览表,来说特大安全事故督导检查督察情况说明要按应用程序报省委办公厅省县政府;对贷款逾期未进行好或进行好不力的向社会公布,由省食药安办贵局情况通报教育批评。 五、附 则 (一)本条件由省食药安办担负表达。 (二)本准则自出文生效日起起全面实施。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省直主要新闻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报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要部署、进展和成效;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论监督,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编办:负责研究协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配置、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高院: 负责指导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和查处工作;负责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办理暴力抗法犯罪案件;参与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检察院:负责指导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和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对相关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参与调查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支持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办理暴力抗法案件;参与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参与协调跨部门、跨领域涉及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按照国家部署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项目建设,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项目的实施;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教育厅:负责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措施,按照规定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自查;指导学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参与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执法工作;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指导食品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对食品药品行业发展的指导,开展食品药品行业运行分析;鼓励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推进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以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做好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涉及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行为;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民委(宗教局):负责清真食品涉及少数民族饮食习惯事务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清真食品标志使用的规范管理等工作;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和查处工作;指导各地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规定移送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及时进行审查,并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书面决定;负责保护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现场,配合调查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指导各地依法查处阻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监察厅:负责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定职能的行政责任情况实施监察;参与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负责省级食品药品安全有关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环保厅:负责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影响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土地环境质量的污染源监管;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产地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督性监测;参与和食品药品有关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参与和环境相关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回收贩卖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规定;协助调查处理建筑工地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农委: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向有关部门通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负责可能危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产地环境监测;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的工作衔接,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林业厅:负责经济林产品(干坚果、木本粮油、木本调香料、木本药材)、森林食品(包括食用菌、竹笋、食用花卉等)等种植环节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对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内部的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指导无公害经济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商务厅:负责拟定药品流通、酒类流通和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及措施;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管理工作;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并报告省政府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参与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协调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负责指导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责任;加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促进合理用药;督促医疗机构加强药品(含医疗机构制剂)、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环节管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脱毒人员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食物中毒、重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工商局:依法做好食品药品行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食品药品商标,依法查处侵权、假冒商标的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并移送的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违法广告,依法作出处理;依法查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质监局:负责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发现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并在食品相关产品加工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协调起草食品药品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提出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行实施;负责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的工作衔接;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索证的监督管理,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协调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及时向省卫生计生委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负责全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的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查处食品药品重大违法案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负责食品药品广告审查;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的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日常工作。
省粮食局:负责粮油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用粮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并对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环节的技术规范进行监督;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法制办:负责协调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争议;配合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依法办理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工作;参与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依法承办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供销社:协助农业部门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协助完善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培育和壮大新型产销合作组织,促进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和科学化生产;协助本系统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进销管理制度;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物价局:负责组织对食品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通过“12358”价格举报综合信息平台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严把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关;负责进出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收货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种养殖基地备案管理以及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负责收集、汇总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对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可能或已经对我省境内造成影响的,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肥海关:负责安徽口岸食品药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依法对食品药品走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严把食品药品进出口安全关;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盐务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联合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盐产品行为;负责对食盐定点企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和检验;负责加碘食盐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