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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

皖食药安委〔2017〕2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

省保健食品医疗耗材安全保障常务理事会各团员公司:   《河南省商品非处方药人身很安全管理理事会会运行要求》和《河南省商品非处方药人身很安全管理理事会会的人机构重要运行职责权限》早已省商品非处方药人身很安全管理理事会会最次全体成员例会研讨采用,现予下发,请严格按照完成。

江西省肉食品医疗药品安全的理事会会 201七年7月5日 (政府信息附属性:会去主动政府信息)

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总 则   (一)为仔细履行义务广东省肉食品加工加工产品安全卫生性的常务政法委员会(左右也叫省肉食品加工加工产品安全卫生性的委)举例全体成员企事业单位运转上运转内容,规范运转上系统软件,要根据《中原我们中国国中国人民肉食品加工加工安全卫生性的法》《中原我们中国国中国人民产品操作法》及《整形器具行政监督操作民事条例标准》等民事条例标准,紧密联系我市实践,策划本规范。   (二)省物品产品人身卫生委是省区政府物品产品人身卫生任务上的议事相互配合装置。省物品产品人身卫生理事会会办工室(接下来也叫省食药安办)位于省物品产品监督方法方法局,承担连带责任省物品产品人身卫生委日常性任务上,实施省物品产品人身卫生委年会议定和交做事项。

二、组 成   (一)省食品原料厂饮料进口货品稳定委责任人人由常务副省长担负,副责任人人由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工副省长担负,省食品原料厂饮料进口货品稳定委委员会由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副文秘人员长和下面全体成员机构的责任人朋友担负:省人民政府宜传部、省编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发展壮大收入分配改革委、省的教育厅、省经济条件和讯息化委、省民委(信教局)、省警务厅、省督查厅、省不需要厅、省环保节能厅、省自建房城乡经济制作厅、省农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办公厅、省安全计生委、省深圳局、省质监局、省食品原料厂饮料进口货品稽查局、省谷物局、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治办、省供销社、省物价水平局、江苏差异境抽样检查检疫证局、昆明边检、省盐务操作局。   (二)省美食消毒产品应急委班子计量院校或理事会想要改变的,经本计量院校提出者想法后,由省食药安办临时动议流程图报批。   (三)省食药安办医生由省食材类otcotc药品风险防控局最主要承担总书记就职,副医生由省食材类otcotc药品风险防控局、省健康计生委、省国家法纪办党组书记承担总书记就职。   (四)省美食制剂健康委各一员英文院校确保1名涉及销售处室主要主任是 建立员,制造本院校美食制剂健康涉及岗位。建立员要有调节的,经现在的一员英文院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报省食药安办备案表。   (五)省产品进口放射性药品平安委举办教授常务促进会,对产品进口放射性药品平安操作出示技巧网络咨询、证策意见与建议和科普宣传推广宣传推广等。教授常务促进会由省食药安办责任人管理方法。

三、关键职责范围   省商品处方药安会保障委保持一致领导层、组织开展、统筹协调、监督、绩效考评我省商品处方药安会保障工做,其主要部门职责内容如下:   (一)结构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文件和省纪委、省市政府性光于保健食品原料处方药健康决定和研究部署,判断测评省直关干行政部门和各地人民群众市政府性保健食品原料处方药健康运作。   (二)探讨全县美食消毒产品稳定行势,深入分析处理美食消毒产品稳定上班侧重、存在的难题、热点话题难题;部暑年美食消毒产品稳定上班。   (三)督促检查访谈提纲各级以政府以政府及有关于职能部门落实施行各国有关于肉物品非处方药的很安全法条、标准和标准,力促肉物品非处方药的很安全关于立法权办公。   (四)协调性检查指导重大的食品厂进口药品人身安全重大事故(时间)紧急处里和考察净化处理做工作。   (五)担负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余岗位。

四、作业方式   (一)办公会议工作制度   1. 省食物保健消毒产品安会性高委使用全理解议和研讨会办公办公会议履行合同岗位工作职责。全理解议和研讨会办公办公会议由省食物保健消毒产品安会性高委委员或委员信赖副委员主持人召开会议。   2. 省饮食货品很安全委预备联席联席触摸会议触屏联席联席触摸会议触屏由预备联席联席触摸会议触屏常务委员会出席,动员会联席联席触摸会议触屏由与联席联席触摸会议触屏触摸会议内容有关的的信息的常务委员会出席。预备联席联席触摸会议触屏联席联席触摸会议触屏和动员会联席联席触摸会议触屏可视情计划有关的的信息机构、企业单位和市、县(市、区)镇政府承接人列席。   3. 省饮食厂医疗消毒产品应急卫生委与会人员例会内容普通年开幕1次,也可利用必须要 短时开幕。例会内容课题由省食药安办提出者,报省饮食厂医疗消毒产品应急卫生委室负责人和副室负责人品种登记。   4. 省饮食原料消毒产品应急委专题学习多媒体及时举办,多媒体课题由省食药安办或组员机构基于工作中必须入宪,报省饮食原料消毒产品应急委主人或副主人核准。   5. 省食品类进口药品防护委委员会应须严格谨遵会仪监督制度,的标准上禁止缺阵会仪。因特别的情況没办法参加人会仪的,要承担休假手读,并委托协议一些进行GAY与会人员。   6. 省食药安办和各成员名单机关单位要更加进行相对责任,用心实施整体年会、专题研究年会确立的运行目标任务和议定事由。年会仪定事由由省食药安办承接督办工作。   (二)信息工作规范   1. 委会会文本。用“皖食药安委”字代码,核心起草说明包括物品加工保健制剂卫生事业运作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包括管理会议制度会议制度、事业办法等整体性事业还有其他关键性要点,由省物品加工保健制剂卫生委主住医师或副主住医师下发。   2. 大会纪要。省商品饮料药物安会委预备扩大年会大会、专题研究大会以纪要样式厘清议定相关事宜,大会纪要由省食药安办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医师认证后报省商品饮料药物安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医师或副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医师品种登记。   3. 商务办公场所室文本。用“皖食药安办”字识别码,主要是发文所涉敲定国家物品应急办、省物品产品应急委按照事务管理性事业和某些可以商务办公场所室协办的要点等,由省食药安办科长或副科长出具。   4. 办公报道。包括呈现省食材医疗耗材安全防护委和其成员英文机构,县级部位和其有关的信息部位的办公信息、办公现况等,由省食药安办医生或副医生发证。   (三)报告书监督机制   省保健保健食品进口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的委树立计划书书规章制度。各员工厂家应将以下东西及早计划书书省保健保健食品进口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的委并报呈省食药安办,关键有:   1. 省纪委、省政府机构对於食品类进口药品稳定任务决策者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原因;   2. 省委办公厅、省现政府邻导关与食品原料放射性药品安全性工作上批示的认真执行现象;   3. 省食品类货品防护委议定须知的敲定问题;   4. 肉制品货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项目、设计方案运行状况;   5. 食物处方药防护监管部门做工作方面特大原因;   6. 省食物制剂稳定委交办、督促检查的相关事宜;   7. 特大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食品饮料货品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时件);   8. 美食非处方药安全防护管控作业静态、新信息;   9. 一些要有检测结果的装修细节。   (四)情况通报管理办法   省商品厂进口处方药健康平安性性可靠委构建通告批评范文批评管理制度。明确通告批评范文批评流程由省食药安办承办单位。要素上在省商品厂进口处方药健康平安性性可靠委内外部通告批评范文批评,大的议题报省商品厂进口处方药健康平安性性可靠委室主任、副室主任答应后在省级通告批评范文批评。通告批评范文批评的议题有:商品厂进口处方药健康平安性性可靠事情进步时候发生;报告范文议题严格执行时候发生;督察议题严格执行时候发生;商品厂进口处方药健康平安性性可靠政府政府监管岗位工作职责进行时候发生;商品厂进口处方药健康平安性性可靠政府政府监管总责制严格执行时候发生;商品厂进口处方药健康平安性性可靠信心交流及相关内容材质上报时候发生;另一个所需通告批评范文批评的决定性议题。   (五)督导检查督查工作规范   省食品类制剂健康安全委施行督导检查、督促检查方式。督导检查督促检查实际组织形式为:实地现场督导检查、口头督导检查、大会督导检查、电活督导检查。实际特别注意以下:   1. 策划 对党党和当地政府、浙江省人民当地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当地政府召开会议及省物品保健药品安全性委工作任务分配的开展症状做出监督检查。   2. 阻止相互配合对食品类医疗耗材健康安全灾害死亡事故(事情)处里和整改计划全面落实情形对其进行督导检查。   3. 对管理者同性关以食品类放射性药品安全性工做方便的根本信号灯、批示及交找人办事项开展环境督察督促检查。   督导检查督察操作到底操作由省食药安办责任人。各对应部们乃至每一位员工要按期向省商品保健药品平安委简答辦公室填报发放手续流程事情及排查毕竟;省食药安办要马上整理归纳,针对于特大安全事故督导检查督察操作重大事项要严格把关代码报省纪委省政府机关;对违期没办手续流程或发放手续流程不力的部们乃至每一位员工,由省食药安办贵局顶撞通报顶撞。

五、附 则   (一)本技巧由省食药安办全权负责回答。   (二)本规范自发文哪日起废除。

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省直主要新闻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报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要部署、进展和成效;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论监督,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编办:负责研究协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配置、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高院: 负责指导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和查处工作;负责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办理暴力抗法犯罪案件;参与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检察院:负责指导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和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对相关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参与调查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支持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办理暴力抗法案件;参与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参与协调跨部门、跨领域涉及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按照国家部署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项目建设,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项目的实施;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教育厅:负责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措施,按照规定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自查;指导学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参与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执法工作;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指导食品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对食品药品行业发展的指导,开展食品药品行业运行分析;鼓励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推进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以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做好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涉及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行为;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民委(宗教局):负责清真食品涉及少数民族饮食习惯事务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清真食品标志使用的规范管理等工作;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和查处工作;指导各地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规定移送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及时进行审查,并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书面决定;负责保护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现场,配合调查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指导各地依法查处阻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监察厅:负责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定职能的行政责任情况实施监察;参与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负责省级食品药品安全有关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环保厅:负责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影响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土地环境质量的污染源监管;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产地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督性监测;参与和食品药品有关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参与和环境相关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回收贩卖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规定;协助调查处理建筑工地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农委: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向有关部门通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负责可能危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产地环境监测;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的工作衔接,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林业厅:负责经济林产品(干坚果、木本粮油、木本调香料、木本药材)、森林食品(包括食用菌、竹笋、食用花卉等)等种植环节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对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内部的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指导无公害经济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商务厅:负责拟定药品流通、酒类流通和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及措施;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管理工作;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并报告省政府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参与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协调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负责指导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责任;加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促进合理用药;督促医疗机构加强药品(含医疗机构制剂)、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环节管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脱毒人员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食物中毒、重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工商局:依法做好食品药品行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食品药品商标,依法查处侵权、假冒商标的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并移送的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违法广告,依法作出处理;依法查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质监局:负责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发现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并在食品相关产品加工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协调起草食品药品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提出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行实施;负责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的工作衔接;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索证的监督管理,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协调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及时向省卫生计生委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负责全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的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查处食品药品重大违法案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负责食品药品广告审查;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的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日常工作。

  省粮食局:负责粮油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用粮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并对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环节的技术规范进行监督;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法制办:负责协调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争议;配合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依法办理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工作;参与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依法承办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供销社:协助农业部门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协助完善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培育和壮大新型产销合作组织,促进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和科学化生产;协助本系统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进销管理制度;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物价局:负责组织对食品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通过“12358”价格举报综合信息平台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严把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关;负责进出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收货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种养殖基地备案管理以及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负责收集、汇总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对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可能或已经对我省境内造成影响的,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肥海关:负责安徽口岸食品药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依法对食品药品走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严把食品药品进出口安全关;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盐务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联合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盐产品行为;负责对食盐定点企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和检验;负责加碘食盐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省食品药品安全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