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东晨刊》:我市“盐改”后首起非法经营食盐案宣判
晨刊讯 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3人擅自大量购进食盐对外批发销售,非法销售食盐93吨。2017年4月,该案被琅琊区公安部门和市盐业管理部门成功破获。作为2017年我国食盐体制改革后首例非法经营食盐案件,近日在琅琊区人民法院正式宣判,3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罚金。 20110年就在今年1月份起,胡某、吴某、孙某在都没有授予盐巴厂家直销领域同意证的状态下,合作经营从蚌埠、定远、肥东3家盐业公司的分19次采购盐巴135吨,用以加价销量,后由胡某将采购的盐巴加价向滁州各家菜领域厂家直销领域销量93吨。 201六年的《盐改开展设计方案》中既然全部撤除了加碘加碘加碘盐巴销售量区域划分的一定禁止、全部撤除了加碘加碘加碘盐巴的准运证管理制、的放开了加碘加碘加碘盐巴的成本,所以并沒有全部撤除加碘加碘加碘盐巴的指定的生产和加碘加碘加碘盐巴厂家批销的许证证管理制。非加碘加碘加碘盐巴指定厂家批销的企业不得当生产经营加碘加碘加碘盐巴厂家批销保险业务。最中,琅琊区群众区法院判刑钱某刑期二年,缓刑四年,并罚罚金20万元;胡某、孙某均判刑刑期一年时间八个月左右,缓刑二年,并罚罚金2.1万元。 盐为味首,包涵中信,事关比较稳定。市盐务工作管理局官方网站表述,目前我国仍坚持下去食用盐专卖问责制度,未盐业要厂家直销商批准,各种种类淘宝产品分销企业公司只能做食用盐要厂家直销商。非发经验食用盐20吨上文或者是非发经验额做到6万元上文,将被追诉刑事的责任。一起消息提醒我们,要从有食用盐要厂家直销商自身资质的的机关单位进购食用盐,并接受质量检测证明信和出售单据,狠抓用盐的安全。 (陈 广)